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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李世民带着文臣武将还有3500玄甲军直接往吴欢寨子。
吴欢没有想到李世民还真的来了,吴欢当然怕这3500玄甲军进入寨子。派出周之翎和鱼元康和李世民接洽,让李世民把那玄甲军安排到滦河边的小树林。
李世民明白吴欢怕什么,于是让玄甲军在小树林等待自己出来。自己带着长孙无忌他们来到寨子。
吴欢知道李世民会自己来,这人胆子一直很大,否则不会老是自己一马当先冲在军队的最前面。
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不仅来,还带了他的心腹爱将。其他几个文官没有见过,不过想来一定是重臣。
吴欢行礼:“草民见过秦王!”
李世民说道:“行了,看你不愿意的样子,就别玩这些客套的。谈事情前,吩咐厨房,杀伤3头猪,做上尽量多的红烧肉,狮子头,黄豆炖猪脚,干菜烧大肠,嗯!反正都做成菜,过会儿我带走。”
吴欢听到李世民的话,感觉自己的脑子被人锤了一下,怎么不安套路出牌?还没有谈判呢,就先亏了3头猪!还加工好的!
吴欢无奈,对王朔说道:“秦王的话听到了吗,吩咐下去杀3个猪,做全猪宴!”
吴欢吩咐完,对李世民说道:“秦王,你也派几个人全程跟着,要是吃个拉肚子,说我下毒,我可担不起这个责任!”
李世民点点头回头说道:“你们谁去啊?”
虞世南说道:“昨天老朽吃了几块糖醋排骨,很适合我这江南人的口味。我想学一下,这就由我来吧!”
李世民:“有劳了!”
李世民回头对吴欢说道:“让我看看什么是钢山,什么是毁天灭地的迫击炮。”
吴欢带着李世民他们走遍整个山寨,也让吴欢试射了迫击炮,机枪。
吴欢说道:“大致的事情,昨天义贞,敬德,和您说过了。你们商量一下,你们要什么,什么条件,以后我们怎么相处。我们回去也要商量一下,我们吃过午饭后正式谈判!”
吴欢说是去商量,实际上是出去透口气,面对李世民到是没有什么压力,但面对杜如晦,房玄龄的压力太大了,这两人问的问题非常的刁钻!一不小心就着了他们的道。
过会儿谈判,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吴欢不是没有想过和李世民真刀真枪干,可是干了之后能?有什么好处,多了几个弹坑,留数以万计的尸体,李世民死在这里,然后成为李唐的死敌。
吴欢没有兴趣成为李唐的死敌,更重要的是,不想让几万汉人死在自己的屠刀之下。至于高雅贤他是杀鸡骇猴的那只鸡,如果他不来,那么是别人。
午饭吃的很油腻,毕竟3头猪摆在那里。谈判本来预计下午的,却被李世民搬到桌面上了。
李世民说道:“乐之你真不能回归大唐么?”
吴欢放下筷子说道:“秦王你容的下我,但皇上却是未必,先是赐婚,后是派你来清缴我!我如果跟你回去,我死了不可惜,可是我的家人怎么办,你不会觉得李元吉会放过我吧!
其实我一直不想和李唐为敌,不是怕你们,而是我们同为汉人,死的人够多了,不想死再多的人,所以我选择远走关外。”
李世民想想说道:“可是关外4郡自古都是我们的汉人的领土,你在那里分土裂疆……”
吴欢说道:“所以我会向皇帝称臣纳贡!为表示我们的诚意,我们每年提供1千万斤钢锭。但大唐要允许我的商队进入大唐交易,并且保护我们的商人!”
杜如晦:“允许你们的商队进入大唐行商,那么,也要允许我们大唐的商队进入你的领地行商,不过我大唐的地域广大,这好像是我们亏了!”
吴欢笑道:“大唐地域广大,物产也丰富啊!如果我在辽东郡能拿的出手和大唐交易,物产就那么几样。这样我们也不是亏的大了?”
房玄龄:“那税呢?”
吴欢:“三十税一,大唐进入我下辖的地方,只收三十税一,并且只收一次。”
房玄龄:“这样也合理!”
李世民说道:“有个条件你必须遵守!”
吴欢:“什么条件?”
李世民:“钢铁只能出售给大唐。”
吴欢:“我问一下,大唐是指那些人!朝廷么?”
李世民:“朝廷!当然也可以和大唐的商人交易,我们会发许可!有许可的你们才能交易!”
吴欢:“我一年出钢铁几千万斤,总不能不等你们来交易吧!这样吧!长安,洛阳,广州,泉州,杭州,苏州,江都,洛阳,开封,幽州。我们在这些城市,设立钢铁店,出售辽东的钢铁和铁器,这样如何?”
杜如晦看李世民在想,抢先说道:“这可以,但我们要6成的好处!当地的店面,雇员,以及一应事务由秦王提
供。”
吴欢:“如此的话!我来背这个名,秦王得了实利!我有2个问题,店员,雇员都是你们的,我如何查账?其二钢铁买了多少,买了什么价,还不是你们说了算?
我知道如果挂秦王的名,要受到太子,齐王,甚至皇上的忌惮。
这样这名我来背,店还是你们自己去折腾。我们只负责提供商品,你们自己提供运力,由你们自己运回去!”
李世民:“好,就这样办!不过这价钱!”
吴欢:“我们和窦建德交易是130文一斤,在章武交易。”
李世民:“110……”
杜如晦打断李世民的话,抢先说道:“60文!”
吴欢见价格被砍了一半当然不开心,放下杯子说道:“是秦王做主还是克明兄做主?”
李世民知道自己的价钱高了:“自然是我做主,只是这价钱,克明负责!”
吴欢无奈的转向杜如晦说道:“克明兄!60文是一般的铁,我这是钢,高点,90文如何?”
杜如晦说道:“你这钢得的太容易了,而且量又多,所以只能是60文!”
吴欢无奈的说道:“克明兄这生意可不是这样做的!这生生砍去一半,这非常的不地道。”
杜如晦笑道:“这是整个大唐,不是窦建德那弹丸之地!他一次买个10万,20万斤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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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伯爵是天顶城贵族中的定海神针,德高望重,资历、人脉、地位,都是当之无愧的顶点。
由于他的地位实在特殊。
所以楠木伯平日里基本不见外客,十分注重自己的名声,爱惜羽毛。
他也极少参加政治上的活动。
而这次男爵受礼宴,白羽的身份是高考状元。加上在临江城的黑月拟界中,白羽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所以楠木伯来主持这个受礼宴会,本身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
楠木伯表现出来的这种态度,就大大的有问题了。
对方透露出来的政治信号,已经让许多人想入非非。白羽被楠木伯亲近,岂不是代表着对方至少被楠木伯看好?
或者是。
其背后有什么东西,值得被一名伯爵结交。
让一名从来不表明自己政治立场的伯爵亲近,这实在很难让人不多想。
琼家虽然庞大。
可是还不值得楠木伯如此。
一时间。
现场那些贵族小姐看向白羽,眼神更加灼热,就像是饿了十多年的恶狼看见一块鲜肉,恨不得立刻扑上去。
而那些天顶城的老牌贵族,之前只是看着琼家面子赶过来的人,此刻也开始真正的重视起白羽。
楠木伯并没有任何贵族架子。
言谈之间,更像是一名邻家老者,和蔼慈祥。
与白羽讨论的话题也多是家长里短,询问一些学习、生活上的事情。
当然。
白羽从来没有忘记,对方是三皇子的支持者,而且隐藏得颇深。
能在这个位置,如此年龄还保持着这样的影响力,如果真把他当成一个糟老头,那才是最大的愚蠢。
……
之后便是繁琐而无聊的受礼仪式。
有专门的相机拍摄视频,白羽还要穿上代表帝国勋贵的服装,让楠木伯亲手给他戴上男爵的勋章。
然后是帝国下发的文书。
由于白羽是开拓贵族的男爵爵位,并没有领地。当然他有随时选择的权利,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拥有一块地的治理权、收税权等各项权利。
这也是帝国贵族身份优势。
而三皇子和白羽对于男爵领的挑选,两人不用思考,都知道该选那一块。
临江城庇护所!
但是。
这么一座庇护所,想要得到的难度,绝对十分巨大,必须要天时地利与人和。
宴会依旧在进行。
跳舞跳到一半,琼家佣人陆续端上菜品,陈列在大厅两侧的巨大长方桌上。
菜品上灵气四溢,显然都由异兽肉和灵界中的特殊食材做成。
楠木伯、琼文才,带着白羽基本上和整个天顶城的贵族见了个遍。
这也是最基本的社交程序。
琼雪在旁边打着哈欠,顺便替白羽挡下不少要来结交的贵族少女、少男。
最后这么一圈逛下来。
白羽总算找到了一个脱身的机会,来到沙发旁边休息,琼雪寸步不离,以防有什么意外发生。
这时候,一个熟人却是坐到了他身边。
一身黑色的长袍,上面印着齿轮标记,十分显眼。
蒸汽与机械教会。
三圣剑之一,白银之刃奥古斯特·卡文迪许。
当初在临江城两人就见过一面,相处并不是很融洽。
今天。
他则是代表着蒸汽与机械教会,来参加宴会。
“白羽男爵,又见面了。”
奥古斯都面带微笑,坐在沙发旁边:“没想到你身后还有这么大的势力,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白羽道:“奥古斯都大人可是说笑了,我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
奥古斯都摇摇头,眸子里有一丝笑容,话锋一转:“你在天南武大的老师,是师依娴吧?
她是个不错的老师。
做的研究,也十分有深度。
当然。
她也是一名能控制自己的黑月使徒,这很少见。
你选择她的原因,是想要接触黑月的力量吗?
听说黑月使徒间,能够互相感应,彼此之间能建立特殊的链接。“
奥古斯都的声音很沉稳。
没有当初那股咄咄逼人,但是却锋芒内敛,比起当初在临江城的时候更加让人感觉危险。
对方并没有放弃。
当然。
白羽也不清楚,他的敌意到底来自何方,这背后可能另有隐情,只不过现在他只清楚一点。
奥古斯都会造成一些麻烦。
有机会。
得真正的想个办法。
两人的交谈,随着宇文云蝶的到来结束。银发小萝莉例行和白羽过来打了个招呼,双方的交集并不是很深。
不过同为一个学校。
抬头不见低头见,白羽和宇文云蝶两人,关系还算是融洽。
舞会一直持续到下午。
之后又是各种社交活动,直到夜幕降临,这些客人才散去。
他们更多的是去了琼家安排的娱乐场所。
而此时。
楠木伯才有空闲的时间,和白羽来到一间密室中。
他身边有两名明显是超凡者的保镖。
且两人的序列能力,应该是偏向侦查方向。
他们检查过房间,确定监听设备后,这才关上门,退了出去,守在门口。
楠木伯坐在椅子上,浑浊的双眼,上下打量着白羽。
这目光看得他有些小慌。
这家伙,还不会是老玻璃吧。
所幸。
没过多久楠木伯便轻笑着开口:“没想到三皇子殿下,会把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看来你还有我不知道的特长之处。
长久后浪推前浪啊。
老头子我也是半截身子都入土的人,能给你的帮助并不多,尤其是在灵界,一切都要靠你自己。
这是三皇子让我转交的东西。”
他说着。
从怀里拿出一个纯金打造的盒子。
盒子里。
一枚钻蓝色的石头散发着淡淡的光泽。
“这是破界石,你想要进入灵界潮汐中,就必须在庇护所之灵的帮助下,使用这块石头。
它会让你到达准确的地方。
记住不使用的时候,万万不可拿出来,只有在纯金打造的容器中,它的力量才不会流逝。”
楠木伯把盒子放在桌面,轻轻推过来。
白羽拿在手中,盒子入手冰凉,感觉不到任何异常。
把盒子放入兜里,白羽反问道:“三皇子要我去灵界潮汐中做什么?”
楠木伯淡淡一笑,压低声音:“你有两个任务,第一,保住性命,如果有危险立刻撤退。
第二。
在保证安的情况下,拿到延长寿命的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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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铁龙目不转睛的注视着眼前这个有些陌生的儿子,冷淡,强硬,对他的态度和以前截然不同。
一时间他还真有点不太适应,心里暗自嘀咕,这是怎么了?
怎么说变就变了呢?
怎么哭闹这招不好使了呢?
虽然之前儿子对自己也不待见,但是只要自己一把鼻涕一把泪在他面前哭诉,十有**能成事。
老汉见李杰的态度如此坚决,他心里也开始有点打鼓。
难不成这次真得空手回去?
可是自己空手回去,小兰岂不得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个儿子她看的有多宝贝,余铁龙心知肚明。
一旦这婚没结成,和自己离婚这件事她真的做得出。
到时候自己怎么办?
儿子真的会给自己找保姆?
余铁龙心里暗自摇了摇头,觉得有点不太可能,儿子一个月收入多少他还是有点数的,育儿养家,还房贷,每个月打给他的生活费,这些都要花钱。
扣掉这些,一个月根本就存不了多少。
事关未来的生计,余铁龙岂敢轻易下决定。
“不行,不行!”
余铁龙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得:“没钱给我,我绝对不回去!”
“那你就先在宾馆住几天吧,等你想明白了再说。”李杰耸了耸肩,淡淡道。
接下来老汉又放赖了几次,不过李杰一直没松口,闹了几次老汉不得不改变策略,摆出一副打持久战的架势。
安排好住处,李杰带着余铁龙出去吃了一顿大餐,尽管他不会出这笔不该出的钱,但是对于余铁龙的衣食住行,李杰是不会打折扣的。
吃完饭李杰又带着余铁龙在商场逛了一圈,给老汉添置了几件衣服,他没有像苏明玉对待苏大强那样,一买就是几千的大牌男衣。
买的都是一些两三百左右的平价衣服,买的太贵实在是没必要,正所谓一分钱一分货,五分钱两分货,十分钱三分货。
购物同样适用于边际效益递减法则,即投入的要素越多,增加到一定产值后,所提供的增加就会下降,获得的越多,满足感就会越来越少。
比如一样东西非常好吃,第一次吃你觉得好吃到爆炸,但是你天天吃,吃到后面就没感觉了,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很多男的明明有一个非常好的妻子,但是还是会出轨。
一样东西再好,天天吃也会腻的。
同理,衣服也是如此,两百的衣服和两千的衣服,在舒适感上并不会有十倍的差距,你多付出的这部分钱,更多的是再买它的附加价值。
不过即便是两三百的评价衣物,在老汉眼里已经是很贵的那种,因为他之前穿的衣服都是几十块一件的。
这又是住高档酒店(实际上就是季这种,在他眼里已经很高档了),又是吃大餐,又是买名牌衣服,这一套下来,老头已经开心的忘了继续要钱的事了。
分开之前,李杰将现在的电话号码留给了他,而后又依照刚才说好的,给他留了两千块钱的游玩资金。
至于他最后是存下来,还是花出去,李杰不想去管。
反正有一条肯定是咬死的,这个彩礼钱他是不会出的,林兰的这种做法和那些伏地魔没有任何区别。
自己有这个钱,不如给老头重新找个老伴,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当然,这些话李杰是不会和老头说的,即使说了,他也不会听,大不了回头给他找个保姆。
幸福里小区,跑了一天的张恒精疲力尽的回到了家中,还没来得及喝口水,警局的电话就打来了。
电话中jc明确告诉他,网贷的钱最终是从他的常用银行卡里转出去的。
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电话里他矢口否认,连道不可能,然而警方却直接将他的银行卡号给报了出来。
证据确凿!
不容他抵赖!
张恒无比确信他没有经手过这笔钱,但是挂断电话之后,他查了查银行卡的转账记录。
这一查,把他吓得头皮发麻!
警方说的是真的,这笔钱确实是从他的建行卡里转出去的。
九月十八号,八点零五分。
这一天他可是记忆犹新,也正是从十八号早上开始,他的下体失去了反应。
起初他还没当回事,直到从牛旺老家回来,晚上准备冲锋陷阵却提不起枪,然后他才开始重视这件事。
为此他还住院检查了,但是医生给他的检查结果却是一切正常。
这段时间他又抽空去了别的医院,中医西医都试了,都没查出来为什么。
所有的医院都给出了同一个结论,没有问题,他的身体很健康。
关于他为什么没反应这件事,医生们却没法给出结论,只说是让他过段时间再看看,先养养身体再说,调养过程中须得加强锻炼,另外还得戒色、戒烟、戒酒。
如果一段时间之后还是没反应,然后再去医院做检查。
其实,看了那么多医生,张恒心中已经有点绝望了,他觉得这辈子可能都治不好这个毛病了。
因此,九月十八号这个日期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家里只有他和甘虹两个人。
自己肯定没有做出这件事。
难道是甘虹转的?
可是自己没有和甘虹说过银行卡密码啊。
不对!
不对!
密码是他的生日,即使自己没说过,甘虹多试几次肯定能试出来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没道理啊!
那个时间节点,两个人如胶似漆,十七号晚上两个人还疯狂的缠绵,自己的事业又没遇到危机,也没现在这些事情。
她完没有理由搞自己。
但是,要不是她做的,又能是谁呢。
张恒之前确实对网贷这东西一无所知,不过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他特意上网查了查,也咨询过懂行的朋友。
骗贷这种事情确实有,然而近几年随着各种技术的发展,骗贷的成功率越来越低,那些黑产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是去偏远地区忽悠那些不懂行的人,像他这种情况,基本上不可能被骗贷的。
手机号、ai识别、身份证、银行卡,四大要素不是那么容易绕过去的。
蓦然间,一个念头在张恒的那种升起,令他不寒而栗
‘难道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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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托的很多战士,他们遭遇的战斗太过于突然,许多人甚至没有铺上锁子甲,只套上皮质的护臂、护膝,戴上头盔,拎起圆盾和战斧就投入战斗。
好巧不巧,一支箭矢竟然击中了奥托的左臂,偏偏这个地方只有单薄的衣物。
痛苦的感觉丝毫不能平息他的愤怒,他疯狂的拔出肩头,无所谓流血,继续命令部下进攻。
这里,当属他的弟弟最为勇敢。
“哥哥!你没事吧?!”奥吉尔担心受伤的兄长,大声呼唤着。
“奥吉尔,你继续战斗,把那些可恶的弓箭手部消灭!”
“遵命!我会切断他们射箭的手指!”
奥吉尔带着极大的自信,他身后的战士们亦是陷入忘我的状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怕死,反而是战死是前往瓦尔哈拉的唯一捷径。
当然,度过勇敢的一生,在子孙的簇拥下安详的离开,亦能前往瓦尔哈拉。
此刻,哥特兰岛的小头目已经意识到大势已去,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悲惨的现实。
这些“思维亚人”有着可怕的战力,他们简直就是一支精英部队,一切,仿佛都是一个陷阱。
甚至于自己今天遭遇的也只是一个开端,恐怕一段时间后,思维亚人将与丹麦人开战,那么处于夹缝中的哥特兰岛又将何去何从?
但那些已经不是自己要想的事了。头目见得自己的部下几乎都战死了,晋升的几十人也失去了逃亡的机会。
投降?不!他们不会放过自己。
既然如此,只有血战到底,阵亡之后在女武神的引领下,去瓦尔哈拉面见奥丁。
不错,即便数百年过去了,这些没有离开哥特兰岛的人们,依然与更北方的罗斯部族,有着共同推崇的奥丁。
奥吉尔会晤这战斧在浅水中战斗,他已经击倒了不下无人,这个人也化作狂躁的野兽。就像怪物大海虫能吞没船只,他奥吉尔的战斗,就能消灭遇到的所有敌人。
就在绝望中,头目操持着一支短矛做出最后的抗争,他孤注一掷向着最勇敢的那个人冲去。
猝不及防之下,奥吉尔瞪大双眼,惊愕的看到这矛头居然洞穿了自己的身子。
“是你!”盛怒之下,奥吉尔挥舞着最后的力气,将战斗砸了下去,当场击中了敌人的头颅,而自己,也失去力量的倒在海水中。
一场维京式的战斗突然发生,一番短促的激战后又戛然而止。
此战,罗斯部族的七百人以绝对的优势,摧枯拉朽的击败了登岸的哥特兰岛人。
仅从战斗的伤亡情况来看,阵亡了十人,受伤二十人,就完消灭了所有敌人,无疑这是一场大胜。
战士们在欢呼,果然拥有着长剑“毁灭者”的首领奥托,果然就如他的名字那样,似乎从“奥丁”那里获得了某种力量,以如此小的伤亡取得了一场大胜。
但是对于奥托,这难道是一场胜利么?
弟弟奄奄一息的被拖到海岸,已经忘记上次什么时候哭泣过的奥托,这一次竟嚎啕大哭。
“兄长……你不用为我难过……”
“不!你会平安的。”
“别……别傻了。我已经……我已经看到了布伦希尔特的呼唤,我已经看到马车了,她已经向我招手。”
弥留中的奥吉尔已经出现幻觉,但他并不害怕死亡,他相信自己即将前往瓦尔哈拉,将成为奥丁的战士。
“兄长,唯有一事我和担心。我的儿子,请您照顾他,教导他。”
“是!我会的。”
当奥托说完,奥吉尔那清澈的湛蓝眼睛,渐渐暗淡下去。
“他已经接受了女武神的召唤。”奥丁平放下弟弟的身体,站起身对着经过激战气喘吁吁的战士们,严肃说道:我们要把所有战死的兄弟带回去,我们要拿走所有敌人的财物,尤其是他们的武器,还有他们遗失的船只。我们要回到部族,告诉长老们和年轻人们,我们经历过怎样的战斗,付出过怎样的牺牲。让我们走吧,结束这一切。”
还能怎么办呢?只能接受这一切。
这就是维京式的生活,无论是哥特兰人,思维亚人,还是罗斯部族,大家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战斗和牺牲是共存的,在这物资匮乏的北方“黑暗之地”,也就是斯堪的纳维亚和它复杂的海湾,人们只能这样的生存下去。
奥托沉浸在失去弟弟的痛苦中,但他不能向自己的部下表现出一丝更多的苦楚。
他用麻布给自己的伤口紧紧包扎就完事了,紧接着,远航继续。
与此同时,在狭长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中部,一处小型海湾,这里就是罗斯部族的家园。
有近八千人围绕着小海湾生活着,他们中的主体正是不知从何时开始绵延至今的罗斯部族,其余还有数千人,是从其他部族逃离,愿意与罗斯部族共存的人们。
如今,他们都是一个整体。
人们期待着首领带着大量的货物凯旋,尤其是的首领的妻子尼雅,当身为首领的丈夫出发时,她已经感觉到肚子的异动。
也许孩子将在其父亲远征后不久就呱呱坠地,而今果不其然,丈夫应该已经在返航的路上,一个健康的男婴成功的呱呱坠地。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又与众不同的男婴,经过短暂的苦恼之后,他一双湛蓝色的大眼睛,已经好奇的注视着四周的的一切。
尼雅非常怜爱自己的儿子,其实这已经是她的第三个孩子。
非常可惜的是,自己前两个孩子,一个溺亡在海里,一个围捕白熊被反噬。在悲痛之后,尼雅终于诞下第三个孩子,她的珍惜之情可想而知。
她愿意付出最大的爱心给予自己这唯一的孩子,而孩子的不哭不闹更令她开心。
但部落的一位女长老却觉察出的一丝异样。
在一个僻静的时机,她当着尼雅与孩子的面,告知了她自己所梦到:“亲爱的尼雅,也许那是来自奥丁的预言。你的孩子非同一般,他仿佛不是这个世界的存在,他将给予我们伟大,他将给予我们光明的未来,带领我们离开这一蛮荒之地。”
长老说了许多明显是奉承的话,尼雅首先是非常高兴的,但她并不完相信。
也许奥丁真的给予某种预言,给予自己的孩子以恩惠?
等等!这个孩子不是这个世界应该存在的,难道他来自阿斯加德?
但随着时间的变化,尼雅愈发觉得自己的孩子有所不同。毕竟这已经是她养育的第三个孩子,她年纪已经不小了,如今能平安丹厦一子实属幸运。
确是这个孩子,他总是用那清澈的眼睛凝望着自己。诉说一些话语他仿佛能够听得明白,就仿佛这个孩子自诞生之日起就充满了智慧,甚至于还有这自己的想法。
在木头和兽皮搭建的搭帐篷里,尼雅惊喜的发现她能很轻松的照顾这个孩子。虽然孩子还不能说话,通过不同次数的嗯嗯声,即对应吃饭或如厕,等不同的要求。
仅仅五天的功夫,孩子已经长大不少,尼雅与孩子之间已经奇迹般形成一种默契。
而且这个消息也迅速传到了整个部族,最初发现异样的白发苍苍的女长老更是笃定了自己最初的判断。
一条消息被扩散下去——首领奥托的儿子得到了奥丁的祝福,这个孩子必将成为部族的首领,并将给予部族繁荣。
这个孩子确实不一般,一些原因,现在的刘利就获得了这一微小的身体中,以一双模糊的眼睛努力观察着世界。他不得不面对一个荒诞的现实,自己穿越了,而且成为了一个婴儿。
那些奇怪的人长者北欧面孔,说的语言陌生又熟悉,但这里的环境极度简陋,古朴得就像是古代。
不!这里就是古代!仅用几天时间,他可以断定抱着自己的就是自己的母亲,而且自己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海湾村落中。
仅有几次被母亲抱到户外,冷风吹打在脸上,空气中还有这盐的气息。
刘利一直带着惊恐的目光观察着所见的一切,恰是尼雅有意抱着孩子尽可能向不足的人们展示这个神奇之子,刘利也得意看到一幕最为惊异的场面。
只见的简陋的码头边停靠着一些船只,它们有着一面衡帆,船只都有着最典型的标致,一个高耸的龙头。
总总迹象都应征了这里是北欧,那些船只就是龙头战船。刘利还看到了许多武士,他们都是湛蓝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他们总是把涂着颜料的圆盾背在身上,腰里的皮带上总是挂着一柄短剑,或是斧头和匕首。
“他们是维京人,我……难道也是维京人!”刘利不得不面对这个荒诞的事实,自己一介工科男,以后难道要像这些北欧汉子那样,成为一名维京战士?
拼命去搏斗?不!难道用智慧不是最好的选择么?可是,既然已经是这样了,只有努力的生存下去。
只有活下去,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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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只要学会了,曲长歌的速度就不是这两位能比的了。
这两人先来的,干了半垄地,转头一看,曲长歌已经一垄翻完了,开始翻第二垄了。
这也太快了,两人就不信邪了,难道他们两个半大小子还顶不上一个女孩子。
张强和王铁柱两人心里就憋着一股子气,一定要把曲长歌给比下去。
结果天都快黑了,两人也没比过,只得垂头丧气地回家吃饭了。
而曲长歌却是觉得这两个小家伙其实人还不算坏,起码凭这两人干活的认真劲儿就不是那坏到骨子里的,不过是让家里人宠坏了而已。
不过,她今天晚上要好好问问刘寡妇,如果这两个小家伙还不错的话,那么她还可以考虑一下多教一些东西给他们了。
曲长歌速度神速地将地都翻了一遍方才跟着孙亮回到孙家,刘寡妇已经将饭菜端上了桌,虽说还是稀的居多,可是因为每餐都有肉,他们的精神头比往常都要好很多。
孙亮是个爱说的,一边吃着饭一边跟刘寡妇学今天张强和王铁柱两个翻地翻不过曲长歌的样子,他这家伙还很有一套,说得人身临其境,很有现场感。
刘寡妇也让孙亮给逗笑了,饭桌上欢声笑语不断。
曲长歌等孙亮显摆完了方才问刘寡妇“刘姨,这张强和王铁柱平时是不是经常欺负小孩子?”
刘寡妇笑了“半大小子,还不懂啥呢,这个倒是没啥事,因为他们即便是欺负,也会看着来,不会太出格的。张强这小子是奶奶带大的,你别看欺负小孩子,可对老人却是非常尊重。他奶奶也是那三年过世的,他还消沉了一段时间。”
孙亮难得地为张强说话了“他们家重男轻女,只有他一个小子,可张强对他几个姐姐妹妹的还是不错的,有时候他妈妈不给姐妹们饭吃,都是他闹腾得他妈松了口。”
曲长歌没想到这臭小子还有这样一面,比起那些仗着家里大人的宠爱就欺负其他兄弟姐妹的人强太多了。
“那王铁柱呢?他有没有什么做得很过分的事?”曲长歌问道。
她是不能将本事教给喜欢恃强凌弱的人,不然更是如虎添翼,自己就助纣为虐了。
刘寡妇说道“他啊,就是喜欢咋呼,鬼点子也多。其实他们家也挺苦的,他小时候身子弱,家里看得娇一些,有点啥好的都给了他吃,就是为了他的身体能壮实一些。好在经过那些年的精心照顾,他的身体好了,可村里的孩子都不愿意跟他玩,说他是个病秧子。”
孙亮接着说道“是,我听二牛说过的,那个时候就只有张强对他好,两人就到了一起。后来他在公社那边捡到了那本小人书,这才被村里其他孩子接纳的。”
还这么曲折呢,曲长歌开始觉得这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今天他们两个没有像往常那样欺负别的小孩子了,而且还很照顾我,他们说以后他们身上有功夫,是保护咱们村的人了,不能欺负自己人。”孙亮接着说道。
听孙亮这话,这两小子都有长进,不错,以后可以教一些稍微上乘一些的腿脚功夫了。
吃过晚饭,曲长歌说回家,孙亮却是舍不得,拉着曲长歌的衣袖不放。
不过两天的时间,孙亮已经有些依赖曲长歌了,领着他打猎,教他心夫,本事那么大,他心里已经将曲长歌放在了父亲的位置了。
曲长歌这会子却是急着回去,她好领着小毛球回铁犁峪啊!
“亮子啊,明天一早姐姐就过来了,你就别揪着姐姐的衣服了。”刘寡妇看着儿子的样子,忍不住又劝道。
曲长歌摸了摸他的头“对啊,姐姐明天一早就过来,还要检查你的功法练得如何了,还要你帮忙看着那两个臭小子练功呢,是不是?”
孙亮一想起这些,也就松了手,是啊,现在不让姐姐多休息,明天早起还要练功,白天还要下地挣工分,傍晚还得去开垦盐碱地呢。
曲长歌回到家,不过拿了些奶糖和点心放进了袋子里,再把小兰也放进去,这样小兰在袋子里就有事儿干了,这才背着袋子出了门。
反正她如今来来去去的,曲刚和刘贵花也不敢管,今天她举起石碾子,那两个欺软怕硬的更加不敢多嘴多舌了。
她一路疾行,很快到了铁犁峪,熟门熟路地下了那断壁,走到石桥中间方才将小兰取了出来,她可再也不敢到谷底了,那一群狼也不是她能招惹的。
小兰一出来先伸了个懒腰,看来这一下午它是睡得很香甜了,袋子里的东西都吃了个精光,这家伙太能吃了。
“姐姐,我们到了啊!”虽是漆黑一片,小兰也知道到了哪里,它一边说一边小爪爪一挥,一道红光闪过,曲长歌就站在了那阳光明媚的山谷里。
真好,这里温暖和煦,进来就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让人浑身上下都舒坦得不行。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曲长歌怀里抱着的小家伙一个劲地扭来扭去,想来是回到家里了,它别提多高兴呢。
她将小兰放到了草地上,就看到这小毛球真的滚成了一个毛球,叽里咕噜地在草地上滚来滚去的,一下子就滚到了一棵果树下。
曲长歌忍不住捂住了眼睛,这家伙撞树上得有多疼啊,可惜没有声音传来。
她放下手看过去,那毛球已经麻利地爬上了那棵果树,还直接爬到了树尖尖上摘了这树上最大的一个果子。
“姐姐,接着啊!”毛球将爪爪上的果子直接扔了过来。
曲长歌看准了一下接住了,原来是个大桃子,这山谷也真是奇了怪了,棵棵树上都结了果子,还不是一个品种的果子,居然在同样的季节里都结果了。
她“啃哧”一大口咬下了差不多小半个桃子,嘿,还真甜,又脆又甜的大桃子,她印象里都没有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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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金家圣者,纷纷开口道,无人相信楚风眠真的可以找出金家老祖的身形来。
金家老祖是什么人物,足以跟秦皇大帝抗衡的人物,他们不相信楚风眠何德何能,可以跟他抗衡。
“小辈,你太狂傲了,虽然实力不错,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你还不是无敌的存在,你现在乖乖选择臣服我们金家,作为我们金家的奴隶,你还可以留的一命。”
金家老祖被楚风眠一下子摄出身形来,表情却还是依然冷傲无比,高高在上,似乎是根本没有将楚风眠放在心上一样。
他乃是金家老祖,秦皇国度中都近乎无敌的人物,在圣者之境,无人能敌,赵无敌在他面前都只能是平起平坐。
在他的眼里,楚风眠这样一个小辈,自然是毫不放在心上,就算是楚风眠一招打出了他的身形来,金家老祖也是丝毫不惧。
“臣服?今日,便是你们金家的灭亡之日,还想要楚某臣服?”
楚风眠嘴角露出一抹冷笑道。
“还有你,老家伙,你在我的眼中,也不过就是蚂蚁一样的存在,今日我就先杀了你,在灭了金家!”
“好狂傲的小辈!杀了老夫?老夫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金家老祖勃然大怒道。
他这样一尊巅峰圣者的无敌人物,居然被楚风眠称之为蝼蚁,简直令他愤怒到了极点。
在这愤怒之下,他再也不顾生死大劫的威胁,力爆发出来。
“金玄为河!”
无尽灵力,从金家老祖的身上爆发而出,顿时是化为了一条巨大无比的河流。
这河流中,满是金色灵力,一下子向着楚风眠冲刷过来。
几乎是每时每刻,其中的无数金色灵力,都在冲刷这楚风眠的身躯,要将楚风眠的身躯都要打的破碎。
这金色灵力的冲刷,足以让坚固的灵器,都给彻底摧毁。
但是这一道道金色灵力,打在楚风眠的身上,却是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响声,楚风眠的身躯,居然是比起灵器都要坚硬的多。
战龙决的力量被激发了出来,令现在的楚风眠身躯简直就是一尊人形的远古战龙。
这一股股金色灵力,冲刷到楚风眠的身躯,非但是无法造成任何一丝伤害,还能够凝炼楚风眠的身躯。
“该死!此人的身躯怎么会坚固到如此地步!我的力量,居然都无法毁灭他的肉身,反而是令他的肉身,凝炼的更加坚固!”
金家老祖心中不由的怒声说道。
楚风眠的肉身,实在是坚韧无比,简直不像是人的肉身。
“不过小子,你的肉身就算是在强大,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金家老祖手心一动,居然是出现了一本书,随着金家老祖手心一动,在这书上,无穷无尽的威压,顿时爆发了出来。
“这金玄古书,已经是数百年没有动用过来,小子,现在跪下臣服,你是唯一的希望。”
“跪下臣服,或者是死,小子,你自己选一个吧。”
金家老祖冷笑一声道。
这金玄古书,可是地级极品的灵器,是他本来打算用来度过生死大劫的底牌,如今为了对付楚风眠,他的底牌尽出。
他不相信,楚风眠还有着任何可以跟他抗衡的资本来。
“老家伙,要跪下的人是你,金玄古书?给我破碎!”
楚风眠冷哼一声,突然手中心神一动,战龙之爪凝聚出来,直接对着那金玄古书,硬生生的拍了过去。
这一道战龙之爪,拍在金玄古书的上面,顿时这金玄古书,都是一下子被打出无数裂痕。
这一件地级极品灵器,居然是在楚风眠的手中,直接打碎。
与此同时,楚风眠也是身形一动,一把抓住了金家老祖的喉咙,猛然对着地上扔了过去。
“轰隆!”
一声巨响,金家老祖,直接被楚风眠抓着脖子,像是丢一只小鸡一样的扔在了地上去,这简直是令人不可思议到了极点。
那一个个金家圣者,眼睛瞪得豆大,许久没有开口,简直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们金家的无敌人物,这可是一位巅峰圣者,居然在楚风眠的手中,如此的不堪一击?
“还敢站起来?”
楚风眠双眼一动,看着那被楚风眠砸在地上的金家老祖,还缓缓的站了起来,他眉头一挑,身上无尽龙威顿时压迫了下去。
“给我跪下!”
“小畜生!你休想……噗!”
金家老祖因为这无边屈辱,弄得血红,催动身灵力,想要抵抗。
但是在楚风眠的无尽龙威之下,他的任何反抗,都是无用的。
龙威压迫而下,金家老祖膝盖一软,顿时跪倒在了地上。
这一跪,简直惊天地泣鬼神一般,令整个金玄古城都沸腾了起来。
“金家老祖居然被人降伏了!”
“此人这到底是什么力量!怎么会如此强大!”
“莫非此人是生死境强者?”
“可是他的境界,只有御风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此人号称今日要灭了金家,看来这不是在说大话,金家老祖都不是此人的对手,整个金家,谁还有可能是他的对手。”
“恐怖!太恐怖了!我们一定要臣服,不能与此人为敌。”
金玄古城中的无数强者,看着这一幕,都是议论纷纷。
这一声声议论,极为屈辱的人,还是金家老祖。
他这样的一尊老祖宗一样的人物,如今被人硬生生的镇压,跪倒在了地上,受到众人观看。
这等奇耻大辱,比起杀了他还要痛苦的多。
“老家伙,我就先留你一命,让你亲眼看看你们金家是如何毁灭的,这就是你们投靠赵无敌的下场。”
楚风眠冷哼一声,对着旁边的弑剑君大声喝道。
“弑剑君,你带人去金玄古城中,将所有金家弟子,部灭杀,带有金家血脉的人,部诛灭,一个不留!”
“是!”
弑剑君回答一声,顿时从周围空间中,无数秦皇军团的强者纷纷出现,一下子涌入到了金玄古城中去。
一时间,整个金玄古城中,便是无数战斗声响起,无数金家强者,部被灭杀,整个金家,从此彻底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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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飞自知难以抵挡莫雄风四人的攻击,但重伤之下根本无法躲避,狠狠一咬牙,就欲迎着对方拼死一击!
“嗖!”
突然一道人影闪过,直接卷起龙飞向远处退去。
“砰!”
莫雄风四人的能量拳茫猛然轰击在了龙飞原来站立的地方,一声巨响传出,一道足有数十米的坑洞出现,土石纷飞。
“秦朗,真的是你!”
躲过必杀一击,龙飞怔怔望着身后将他救走的青衣少年,瞳孔骤然一缩,而后露出了无比的狂喜之色:
“我就说嘛,你小子命那么硬,怎么可能轻易挂掉!”
兴奋的锤了秦朗一拳,龙飞却是一阵撕牙咧嘴。
骤然见到秦朗,太过激动,浑然忘了他身受重伤,牵动浑身伤口。
“我回来了。为了我秦家辛苦你了,接下来这里就交给我好了!”
笑着对龙飞点了点头,秦朗开口道。
自己来得还算及时,否则晚一秒恐怕龙飞就身首异处了。
“无妨,我还能再战,今天你我兄弟二人并肩战斗。”
龙飞浑身战意高昂,双手紧握成拳。
“你重伤在身,先进我的纹身空间内养伤,我一人足以对付他们四人!”
秦朗开口道。
“好。”
感受到秦朗体内磅礴的气息,龙飞缓缓点了点头。
这一刻,他对秦朗击败对面的莫雄风四人有着绝对的信心!
秦朗手掌一挥,龙飞身影消失不见,进入手中纹身空间内依靠生命之树疗伤,而秦朗则直接将冷冷的目光的落在了对面正在飞快逼近的莫雄风四人身上。
“秦朗,竟然真的是你小子!”
看到秦朗出现,莫雄风眼中露出一抹疑惑。
不是传闻这小子已经挂掉了吗,现在竟然生龙活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不过很快莫雄风脸上便涌现出了兴奋之色。
当初莫俊等莫家的后起之秀在姑射山被秦朗击杀,莫雄风就恨不得将秦朗千刀万剐。
传闻秦朗陨落在琅嬛秘境还让他颇为遗憾!
如今秦朗出现正好可以让他能够亲手为莫俊等人报仇雪恨!
“嗖!”
身形一动,莫雄风动作极快,如同闪电一般,下一刻已经出现在秦朗面前,狠厉一拳猛然击出,狂暴恐怖的力量在其中翻滚!
周围天地灵气瞬间被莫雄风权利吸引,迅速向其汇聚而去,拳头之上能量越发强盛,威力越大!
莫雄风武皇三重的实力,虽然秦朗在天荒大陆精英赛上表现惊艳,但绝对的境界差距下,他有足够的信心将秦朗碾压。
不闪不避,秦朗五指并拢,紧握成拳,蓄力满满一拳同样击出!
没有动用任何武技,只有无比耀眼的赤红色拳茫呼啸而出!
“哼,找死!”
见秦朗竟然如此托大,莫雄风冷笑一声,重重一拳猛然跟秦朗拳头对轰在一起!
“砰!”
拳头对拳头!
巨响传出,狂暴的灵力四溢,化作无尽的利刃四溢,向周围席卷而出!
“踏踏踏!”
“踏踏踏!”
莫雄风和秦朗各自向后退出三步,双方同时站定身形。
正面对决,二人平分秋色,不分上下!
“怎么可能!”
远处等着看秦朗笑话的三名武皇二重强者眼中露出惊诧之色!
秦朗竟然以区区武宗境界修为,竟然跟比他们实力还要强大的莫雄风战成了平手!
这个结果完超出了他们所认知的常识!
“你的实力竟然突破到了武宗九重!”
莫雄风一脸凝重的看向秦朗,亲自跟秦朗对决,他心中的震撼比其余三名武皇二重强者还要强烈!
秦朗参加天荒大陆精英赛的时候不过才是武宗八重的修为,这才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实力竟然再一次突破到了武宗九重!
这修炼速度也太疯狂了吧?
要知道纵然再天才的武者,想要从武宗八重提升到武宗九重也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很多武者突破这一层更是耗费了足足十几年时间!
天荒大陆有记载以来,还从未有武者能够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从武宗八重提升到武宗九重!
莫雄风可以肯定,秦朗绝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达到如此恐怖速度的武者!
“杀!”
狠狠一咬牙,莫雄风整个人周身狂风肆虐,飞沙走砾,劲风之下,树叶猎猎作响,数道侥幸没被破坏的参天大树直接被狂风卷起,漫天飞舞,瞬间化作了无数木屑!
被秦朗妖孽的修炼速度所震撼,莫雄风此刻心中愈发坚定了击杀秦朗的决心!
此刻莫雄风就如同从天界下降的风神一般,随着他手掌连连挥舞,终于一道足有数十米粗的龙卷风形成,强大的风力席卷之下,周围一切都被吸入其中。
距离龙卷风不远的秦朗浑身衣衫被吸的猎猎作响,紧紧贴在身上,在他周围的一切树木、巨石都被吸入其中。
秦朗身形虽然看似弱小,但却犹如生根一般,站在原地,纹丝未动!
“天阶武技,风卷残云!”
随着莫雄风一声怒吼,龙卷风发出刺耳的肆虐声,猛然向秦朗站立的地方席卷而去,所过之处,摧枯拉朽,所有一切都被撕裂成虚无!
“死吧!”
莫雄风对他这一招天阶武技极为自信。
当初他正是借助这招,将一名武皇三重强者击杀,同时将一座硕大的城镇摧毁,杀人无数,血流成河,无一人逃脱!
面对修为只有武宗九重的秦朗,他有绝对的信心将之击杀!
硕大的龙卷风遮天蔽日,速度极快,很快便将秦朗渺小的身影吞噬。
“哼,胆敢跟我莫家作对,死是你唯一的下场!”
看着秦朗身影被吞没,莫雄风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不过当龙卷风缓缓消散,露出里面就连衣角都没有少一丝的秦朗,莫雄风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这……这不可能!”
他的风卷残云武技连武皇三重强者都可以强力击杀,面对区区只有武宗境界的秦朗,竟然毫发无损!
“这就是你的拿手武技吗,简直跟挠痒痒一样。”
秦朗冷冷看着莫雄风。
当初在迷踪禁海的恐怖风刃中秦朗都丝毫不惧,莫雄风召唤出的龙卷风与之相比完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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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瞳虽没有学过算术,但是满脑袋秀发,突然被推了块秃瓢,从心底里都会慌。
他现在就是这样的感受,有种一眨眼,最心爱的瓷器的心痛。但双方交战有来有往,才是正理。他当即下令追击:“追击!”
呼啦啦
冲上来。
又,呼啦啦
追上去。
打仗就是这样,你咬我一口,我砍你一刀。
鬼瞳琢磨着说什么也不能让宋军舒坦的离开,但他想要全军追上,甚至围困宋军,有点痴人说梦了。宋军的铠甲坚固,武器比蕃兵的精良。唯一马术不如蕃兵的娴熟,也在大军作战之中被抹平了差距。他估算着自己麾下士兵和宋军的优劣,琢磨着他顶着脑袋让宋军砍了一刀,接下来就应该他去砍宋军一刀了吧?
这很符合青塘的战法。但是在中原帝国之中,战争永远不是一个人的事。士兵的训练,将军的临战指挥,武器铠甲的防护,甚至还有后勤补给的及时等等
打仗打得是整体,并非个人。
一个人的优秀,挽救不了一支军队的弱点。
军纪涣散的蕃兵,也许因为一时的不察,而落入了宋军的圈套之中。但野战,蕃兵即便受到了打击也很快能够恢复起来信心。因为对他们来说,野战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看家本领。任何损失都会被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给抹平。
李逵见蕃兵冲上来,对张川道:“冲坡!”
冲坡,就是朝着高处冲锋,这样马力会消耗严重,而且还会降低速度。会给蕃兵冲上来的机会。
“往哪儿冲?”张川迟疑道。
李逵果断道:“就往我们隐藏战马的地方冲。要是机会好,再来一下子,青塘兵就该垮了。要是没有机会,就退兵。”
张川很想反驳李逵的命令,他更倾向于见好就收,退兵完全是可明智的选择。可惜,他在李逵没有失败之前,根本就没有底气和李逵争执。尤其是在战场上,他的任何不配合都会给飞廉军带来巨大的损失。他不得已,将令旗打在头阵,往另外一个坡地冲上去。身后的大军紧随其后。
如果蕃兵再多一些,如果是几万人,这样的冲高地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敌军围困山下,在高处的军队会被孤立出来,从而变成围困的局面。好在蕃兵也不多,死了不少,最多也就是七八千的样子。这样的实力,完全无法围困宋军。
宋军爬坡,速度降低。
蕃兵全力冲击,拉近距离。
这一幕看在鬼瞳的眼中,顿时将宋军将领的本事贬低了几分。
“宋将不会骑战,如此不恤马力,几个来回,宋军将成待宰的绵羊。”
一想到换装几千宋军的骑兵甲,顿时让鬼瞳心头火热起来。他麾下如果拥有三千,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多,只要两千宋军全套装备的蕃兵,他就能成为河湟之地,乃至整个唃厮啰国实力最强大的将军和首领。
如今,他唯一的难题就是选择咬住宋军不放,还是以逸待劳,用他的骑兵拦住宋军,然后彻底困死宋军。
鬼瞳骑在马上,很快做出选择,拉开距离。脱离宋军,将宋军下一次冲锋给拦住。
这个选择不算是错。
当然也不算对。
反正对错,他总要做出选择。
而他认为自己做出了坚定的选择,可让他吐血的是,宋军越过土丘之后,就不见了……
鬼瞳骑在马上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他憋了大招,宋军不打了,这能行?
缺乏侦查的鬼瞳傻眼了,随即暴跳如雷,他觉得被宋军的无耻给愚弄了。耿直将军被无耻之徒愚弄,这样的后果很严重,严重到鬼瞳握着战刀的手想要拔刀杀人。
“哇呀呀,气死我了!”
“全军准备,越过土丘,斩杀宋军!”
……
听鬼瞳歇斯底里的咆哮,就能明白,他要和宋军不死不休了。可这样的情绪,在军中指挥作战,肯定是不合适的。他的一个属下从后队追上来,看到自家将军都快疯了的狂躁,顿时上前拦住鬼瞳,忠心耿耿的大喊道:“将军,三思啊!”
“你要拦我?”
鬼瞳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变得更狰狞了起来,他这个样子,本来就已经快丧失理智了。
草原上,想要拦住一头愤怒的公牛,除非比公牛更壮硕。
“将军,咱们刚上了宋军的当。宋军如今是逃跑还是使诈,我等不知。属下担心宋军使诈!将军,不如先派斥候上了山坡,再做商议吧?”
这话,一点毛病都没有。看似是个稳妥的办法,唯独消耗的时间让鬼瞳麾下的军队可能失去咬住宋军的机会。
当然,战场之上,任何一个将军都明白一个道理,打仗,不要想着赢多少,而是先想着不输。这才是为将之道。鬼瞳手中唯一的筹码就是,他的骑兵马力储备要比宋军多。
毕竟,蕃兵只有少数有皮甲,不如宋军的铠甲沉重。背着多二十斤的重物,就算是一匹战马,跑了几十里之后,也会显出疲态。
更可况是战斗非常激烈的战场之上,鬼瞳完全有理由相信,宋军的马力已经消耗一空。只要他麾下的勇士追上了宋军,胜利一定是属于他的。
更可要命的是,鬼瞳却无法接受唾手可得的胜利,被他眼睁睁的放弃。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他一旦放弃追击,他仿佛是个傻子一样,被宋军给戏耍了一番。要是没有损失他或许真退兵了,但是损失两三千人,换回这么个结果,他接受不了。
属下提出来的建议非常稳重,士兵也是好士兵,除了他是个蠢蛋之外,所有人都站在正确的地方。这个结果鬼瞳接受不了,他阴沉地怒吼,声音压抑着,却带着满腔的风怒,就像是只被激怒的豹子:“让开!”
“将军,我军是大王的精锐,不能就此葬送在宋人的土地上啊!”
“这不是宋人的土地,是我们的,我们的!”
“让开!”
“将军,不可啊!”
鬼瞳被气地在战马上发抖,猛地双腿一夹马腹,催动战马冲上去,手中的长刀高高举起,落下的那一刻,甚至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不可思议:“你们还想拦住本将军的,下场犹如此贼!”
在他咆哮的那一刻,长刀上滴下的血液,落入尘土,被贫瘠的土地贪婪地吸的干干净净。
鬼瞳说什么也想不到,他出城谋求和宋军一战,第一个死在他屠刀之下的竟然是自己人。而他也知道,自己在砍下那一刀之后,已经没有退路了。他必须要追击宋军,把这支宋军生吞了,才能让他在军中的威信不至于跌落。
蕃兵们茫然地看着一言不合就杀自己人的将军,心底冒出的寒意,让他们根本就不敢反对。沉默着跟着鬼瞳冲了上去。
唃厮啰国的人纯朴,并不是说他们不会耍阴谋诡计。这个草原部族建立的小国,也有权臣,也有宫廷叛乱,甚至也会有陷害,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事都发生过。但他们却很容易受骗,尤其是在和宋人往来之中,经常无故被放鸽子,以次充好,欺诈,甚至愚弄。
情感简单,怒气也就更简单。
眼里不容沙子的唃厮啰国人,在受到欺骗的那一刻,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死不休。
鬼瞳大吼道:“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追!”
说完,鬼瞳一马当先冲上了土坡。
要是之前蕃兵站的地方,李逵即便想要冲到高处,往下冲击,蕃兵也有足够的时间反应过来,并拉开距离。
一旦骑兵的距离被拉开在三箭之地,任你武功再好,军队再彪悍,也是徒劳无功。毕竟,宋军骑四条腿的马,唃厮啰国的蕃兵也不是用两条腿跑。而冲坡而下的骑兵速度再快,也是有限的。而且会随着战马的体力消耗,速度越来越慢。
鬼瞳这么一冲,七八千蕃兵也只能跟着冲击。
眼瞅着已经快冲到一半了,山坡顶部却出现了宋军。
那面让鬼瞳气地眼珠子都快喷火的大旗亮出来的那一刻,他顿时傻眼了。
原来宋军是真的使诈!
其实也不算是使诈。
只是李逵看到蕃兵没有冲上来,本来他只想爬一半高度的土坡,干脆就命令全军上坡顶。而在坡的另外一面的平地上,三千匹战马在百余士兵的看守下,静静地等待着。
李逵干脆上了坡顶之后,下令换马。
反正胯下的战马已经冲刺了两次,体力消耗也不小。换了体力充沛的战马,重新上到坡顶。
如果李逵发现没有机会的话,只要鬼瞳带着蕃兵在坡底,或许他就真的放弃了。
毕竟,骑兵作战,空间和距离才是最重要的外在因素。一旦被拉开了距离,就算飞廉军的实力再强,恐怕也没有机会击溃蕃兵。
可当他一马当先再次出现在坡顶的时候,他有点意外,他发现蕃兵正傻乎乎的在爬坡,西夏的将军绝干不出这等蠢事。
当然,用西夏士兵冲击西夏军阵的时候,李逵根本就不在乎伤亡。
所以,他在西夏的名声很臭,屠夫、黑旋风之名,不胫而走。
可当他指挥宋军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宋军的实力和规模。
飞廉军的三千骑兵,已经是西北境内规模最大的一直骑兵了。
大宋虽然有数量惊人的骑军,那些不过是中看不中用的样子货,只不过是骑着马行军的步兵。根本就不能算是骑兵,因为大宋枢密院的马匹根本就无法适应战场上的战争强度,也跑不快。所以,宋军骑兵只有在西军之中才会像点样子。
可以说,飞廉军的这上万战马,是大宋的命根子,李逵是拿着大宋的命根子在和青塘蕃兵拼命,任何损失都是需要谨慎对待的。
之前的冲杀,是杀了蕃兵的一个措手不及。
如果面对是步兵方阵的话,骑兵根本就不需要跑,寻找合适的战机。这时候应该是分割敌军,屠杀蕃兵的时候了。
可惜面对的是骑兵,他在考虑伤亡的前提下,不得不采取最稳妥的手段。
而机会在李逵换马之后就出现了,体力充沛的战马,在高坡上喷着响鼻,有点躁动的想要飞奔起来。
李逵下令:“全军出击!”
面对如此好的机会,他要是不冲上去斩杀蕃兵,更待何时?
“杀啊!”
马可以换,但是士兵就这么多。一人三骑也好,一人五骑也罢,骑兵却不能更换。虽说已经冲杀过一阵的士兵略显疲倦。但胜利唾手可得的激动,还有战场上如同海啸般的进攻,让他们身体内所有的能量都开始燃烧起来。
三千精锐,一跃从土坡顶部冲杀下来。
“宋人好卑鄙!”
作为一个主将,鬼瞳说出这样的话,只能惹人耻笑。
可他却在愤怒之余,想到了个保全自己的办法,迎头冲上去。土坡后面肯定有宋军的战马,只要抢了宋军的战马,没马可换的宋军,恐怕想要赢他就是白日做梦。唯一让他但心的是,万一损失太大,他恐怕只能带着几千缴获的战马退守兰州城。
但这是他如今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
“迎上去!”
鬼瞳几乎和李逵差不多时间下令。
宋军居高临下,战马跑动之后速度越来越快,可是蕃兵的坐骑却因为消耗不小,都喘着粗气,努力往上爬。
两军在半腰区域碰在了一起,如同潮水撞在了岸边的巨石之上。
蕃兵顿时被冲散开来,没有人后退。不是他们不想退,而是后退的路被堵住了。只有咬着牙和宋军比拼耐力。
李逵一马当先,如同冲入庄稼地的千斤野猪,连拱带刨,掀翻了冲锋过的两丈之内所遇的蕃兵。而他身后的张川、阮小二带着亲卫不停的撕裂着蕃兵的战阵口子。直到蕃兵彻底奔溃。
可是战马冲杀毕竟时间有限,更不能停下来。
等到李逵发现蕃兵并没有后退,而且落在他们身后的那一刻,李逵也有些紧张。会不会对方瞅准了土坡后面的战马?
但蕃兵付出的代价,可一点也不比之前的小多少。
许是山坡后面的宋军牧马士卒也发现了情况不对劲,立刻赶着战马从土坡高处冲了下来。
百十来人的士兵威胁不到几千人的蕃兵。但是三千战马不是假的。好不容易鬼瞳看到登顶的希望,却如同快爬到终点的王八,在此被掀翻在地。
等到他回过神来,发现宋军带着战马已经冲过了他支离破碎的骑兵军阵,和宋军主将汇合了。
这一幕,让鬼瞳气地差点吐血。尤其是,看到经历过这一战之后,他的士兵基本上都你能混上一人两骑,甚至一人三骑兵。
这说明,不知不觉之间,他的军力已经被再次削弱。甚至伤亡可能过半了。
鬼瞳的目光之中落下不甘的泪水,甚至还有悔恨,但这一切无法逆转,他唯一的办法恐怕就只能退守兰州城,等待援军了。
可是李逵会眼睁睁把嘴巴前的这口肥肉给丢了?
他果断下令:“庞万春,带两个指挥的人马,从左侧用弓箭袭扰敌军。”
“尊令!”
而李逵却扭头对张川道:“全军轻装,丢弃除武器之外所有的累赘,准备决战。”
张川惊喜万分的高呼:“得令”!
出城容易,回城难。
张川已经猜到了李逵的想法,宋军疲惫,但是唃厮啰国的蕃兵就不疲惫吗?
大家都是人,而宋军的装备占据绝对优势,拥有更严明的纪律。而蕃兵接连两次冲杀之后,一万人马,最多也就四五千的样子。
关键是,蕃兵如今不复出城之前的勇气,而是胆战心惊的惶恐之中。只要再给一点压力,这支军队就彻底垮了。
李逵振臂高呼:“全歼蕃兵,血洗兰州!”
“全歼蕃兵,血洗兰州!”
张川也跟着喊,这时候振奋人心没有比一句响亮的口号更得劲的了。虽然,喊起来有点怪怪的,兰州好像之前属大宋,被青塘人偷袭,才失去了兰州。
可这并不妨碍他声嘶力竭的大喊。就像是在金明寨之战之中,那种酣畅淋漓的战斗,从军生涯遇到一次就是一辈子的资本,遇到两次,这是要走上人生巅峰的节奏。
黄河南岸,蕃兵和宋军的决战一触即发。
而在黄河对岸的山岗上,偷偷赶来的西夏皇帝李秉乾,还有西夏的军政大员们眼神颇为失落。
没错,连他们都看出了青塘兵完蛋了,三千对一万,就半天时间折腾的差不多了。此时的李秉乾心里就一个念头:“幸亏朕没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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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口开阔的原野上,土豆已经被人挖了个干净,原本一望无际的绿意,再次被黑土地取代。
田垄上不少老汉正在撒草木灰,这是养土的一环,明日就是休沐,趁着天黑手上的活得部干完,这样才能安安心心的好好放个假。
老汉眼角虽然沧桑,但眼里是有光的,现在的好日子以前可不敢想,衣食住行都有人替自己操心,只要做好手上的事情,每个月还有三百文铜钱的薪俸可以存下来。
兴许是累了,几个老汉坐在田埂上喝水,注意力被远处几个衣着华贵的富家公子吸引了去。
忽然听到‘咻’的一声,一道白光冲天而起。
老汉们不但不惊,反而仰着头追着光。
呯!的一声,天空中一朵明亮的五色花朵炸开,美中不足的是现在天还不够黑,不然一定能引来不少人围观。
老汉们啧啧称奇,这个叫烟花的玩意儿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可每次看到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期待中的第二响没有传来,低头朝那几个富家公子看去,却看到他们莫名推搡了起来。
···
···
“尉迟小黑,你是不是故意的,说好的这次轮到我来点,你怎么自己偷偷点上了,这烟花可是我好不容易讨来的。”
“直娘贼,就算我偷偷点了,你也没必要用尿滋灭吧,刚刚怎么没把你的鸟炸了!”
“你特娘的……找练是吧。”
“来啊,捞汁怕你啊。”
“我去你丫的……”
“……”
“咋整,又打起来了。”
“不管了,任他们打,咱们玩咱们的。”
“不好吧,这些烟花是程处默要来的,你不怕被他打死?”
“切,怕什么,没准年底他就得叫我一声好妹夫,点他几个烟花而已,大不了到时候给他包个大红包。”
“呦,郑兄,你跟崔……程姑娘的婚事定了?”
“差不多吧,我叔公跟崔别驾是故友,年前的时候提起过这件事儿,当时两家都没什么意见,可能今年年底先订婚,明年挑个好日子拜堂成亲。”
说话的公子哥脸上满是得色,以前他对程钰琪其实不怎么感冒,毕竟她们娘俩孤儿寡母的,即便是崔氏出身,以后对自己的前途也没多大的帮助。
但现在就不同了,程钰琪不仅有着崔氏嫡女的身份,同时还是程咬金的女儿,要是娶了她,满朝文武官员多少都要给他一点面子,到时候仕途必定坦坦荡荡。
“哎,你们快看,沉香车!”
“哪里……啧啧啧,这车不管看几次都很神奇啊,不用马儿拖动,真不知道怎么跑起来的。”
“王兄,你家不是也有一辆,什么时候开出来让我们也过过瘾啊。”
“呵呵,你在逗我嘛,王淮的车谁敢动,没看到王斌那小子现在天天龟缩在家吗?”
“还是王淮那个家伙运气好,当时我还嘲笑他去给人当下人,没想到当天就被我爹那棍子抽,就骂我不争气,怎么没被郎君看上,当时还以为我爹老糊涂了,现在想想……还挺羡慕王淮的。”
几个公子哥面面相觑,能不羡慕么,这几天因为土豆苗的事情,王淮在大唐所有世家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本来只不过是一个没娘疼的可怜人,现在却连太原王氏的族老们见了他都要主动嘘寒问暖。
正自感叹着,旁边在地上滚了几圈的尉迟宝林和程处默忽然站了起来。
“咦,那是……”程处默用袖子擦掉脸上的草木灰,眯着眼盯着那辆沉香车,直到对方将车窗摇了下来:“我去,琪儿?!”
程处默又惊又喜,急忙撒腿跑了过去。
其他几个人相视一眼,之前说话的郑氏公子也是眼前一亮,急忙拍了拍衣摆,也跟着小跑着追了上去。
尉迟宝林眉心微微蹙起,嘀咕道:“那丫头怎么也来了?”
跑到近前,程处默才发现车里还有一个熟人。
“哈哈,程公子怎么跑这里玩摔跤来了,定军坊不是有专门的场地嘛。”
王老六示意司机停车,笑呵呵的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又帮程钰琪也将门打开,方便他们兄妹聚首。
程处默刚要说话,不想身后之人比他更加猴急。
来人直接略过王老六,跑到程钰琪跟前,殷勤道:“琪儿,你怎么也来了?”
说话的时候还瞄了瞄那辆沉香车,眼里满是垂涎之色,这几日在朔方待久了,稀奇古怪的东西见了很多,但唯独对这台沉香车情有独钟,怎奈何他荥阳郑氏百般求购,格物坊却怎么都不肯卖。
程钰琪见到对方之后,原本欣喜的神情瞬间塌了下来,冷冷的‘嗯’了一声,让过对方,走到程处默跟前,嘘寒问暖起来。
来人没想到会受到冷遇,笑脸一僵,眼里有一丝厉色闪现。
“这位公子是?”
王老六见他被程钰琪冷落了,强笑着帮他缓解尴尬。
“在下荥阳郑兌,见过王主事。”
虽然感觉丢了脸,但身为世家之子的气度他还是有的,见王老六给他找了个台阶,便顺着爬了下来。
王老六再次拱手,奉承道:“原来是郑公子,失礼了,月前曾有幸与郑家主喝过几次小酒,当时便听郑家主说起过郑氏的几个年轻俊杰,呵呵,今日一见,果然气度不凡。”
郑兌闻言,心下大惊,对于面前这个皮肤黝黑,风尘仆仆的王老六,一开始他是颇不待见的,但听到他说与家主喝过酒,还是几次,那可就不同了,毕竟他可不是嫡系子弟。
“呵呵,王主事谬赞了。”
郑兌只知道王老六是个负责修路的主事,其他的一概不知,此时想巴结一些好话,也寻不到由头,只能悻悻的应了一声。
旁边,程钰琪拉着哥哥程处默走了过来,笑着朝王老六说道:“王六叔,谢谢您送了我一路,眼下天色已暗,我先跟哥哥去客栈安顿一二,明日一早再登门造访。”
王老六看了眼天色,他也心急丑娘的情况,点头直言道:“我已经将你到来的消息告知二郎,估计他已经有了安排,若是方便,何不随我直接去庄子里小住?”
程钰琪闻言一怔,香腮飞红,接着隐晦的看了一眼神色不定的郑兌,婉拒道:“多谢王六叔好意,不过,还是算了吧,明日早些时候再见不迟。”
天色暗了下来,王老六没有看到面前三人的神情变化,既然程钰琪不去,那他也不便再邀,挥了挥手便坐上车子进城了。
郑兌看着远去的沉香车,眼里阴晴不定,低头看向程钰琪,试探道:“琪儿与郎君早就认识了?”
程钰琪见他问起自己跟席云飞的事情,心中微愠,狠狠瞪了他一眼,带着程处默转身离去:“别叫我琪儿,我跟你不熟……”